教材出版前要注意哪些問題
教材出版需要通過正規的出版社來出版,而作者一定要跟出版社簽署出版合同,規定好責任義務以及出版時間,否則教材出版出現問題找不到解決方法,會非常麻煩。那么教材出版前要注意哪些問題?
一、作者要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書稿;書稿要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去創作,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。
二、作者要擔保交付的書稿是自己獨立創作的,并且不存在侵權或違約的情況。作者如果違反這種擔保義務,就可能要對出版社承擔損害賠償義務。出版合同沒有這種擔保條款,在發生侵權的情況下,出版社往往會被認為有過錯,從而應共同承擔侵權責任。
三、出版社負責出版作者交來的書稿;有關出版的一切費用由出版社承擔;出版社按合同約定的數額、日期和方式向作者支付報酬。
四、出版社通過合同取得專有出版權。在合同有效期內,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出版。根據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解釋,專有出版權指“在合同有效期內和在合同約定地區內,以同種文字的原版、修訂版和縮編本的方式出版圖書的獨占權利”。
五、對專有出版權的地域、期間應有明確約定。例如是在中國大陸范圍內,還是包括臺、港、澳地區,還是全球范圍,等等。如果沒有專門約定,應認為只是中國大陸范圍的出版權。
六、合同中如果沒有特別約定,作者還保留表演、錄音、攝制電影、播放、展覽、改編、翻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作品的權利。由于行使這些權利超出了推銷或直接利用有關圖書的范圍,所以出版合同中不宜包括這些權利。如果出版社希望代理出版權以外的一些權利,比如翻譯權,應與作者在出版合同中明確約定。
七、出版合同中還應考慮到,如果圖書發行后發生脫銷現象,應如何處理。著作權法第三十一條規定:“圖書脫銷后,圖書出版者拒絕重印、再版的,著作權人有權終止合同。”按照這條規定,作者在發現作品脫銷后,有權向出版社提出重印或再版的要求。關于脫銷,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有專門的解釋,即著作權人寄給圖書出版者的兩份訂單在六個月內未能得到履行,就視為脫銷。如果在一定期限內出版社仍未重印或再版,或者明確拒絕重印或再版,作者就有權終止合同。也就是說,作者不能一發現脫銷就單方終止合同,而是要給對方一個重印、再版的機會。
本文由卓文著作網首發,轉載請注明出處和鏈接。
文章名稱:教材出版前要注意哪些問題
文章地址:http://www.guanyisy.comhttp://www.guanyisy.com/anli/jiaocai/25088.html
相關閱讀
- 2022-03-30參編教材屬于著作嗎
- 2022-03-30參編教材是什么意思
- 2022-03-17編寫教材需注意哪些事項
- 2022-03-17教材查重率是多少
- 2022-03-14參編教材字數證明怎么寫
- 2022-03-14參編教材如何計算科研分
- 2022-03-12參編教材修訂版可以評職稱嗎
- 2022-03-07出版教材評職稱有字數要求嗎
- 2022-02-25中職出版教材可以評職稱嗎
- 2022-02-25哪些職稱可以出版教材